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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岸結婚程序十分冗長繁瑣,台方首先開啟辦理結婚登記的第一步,也就是在戶籍地辦理單身證明三代無血親證明

 

1. 在 戶政事務所 辦理 5份戶籍謄本

  • 收費:
    • 一張紙 NTD. 15 (5份都是一張紙的話就是 NTD. 75)
  • 一週內即需趕往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文件 (如下)

2. 在 潭子區台中地方法院公證處 辦理 單身證明和三代無血親證明

  • 地址:台中潭子區豐興路一段139號 (公證處 Tel: 04-25394305 分機 110-112 或 103-108),慈濟醫院正對面
  • 帶:
    • 5份一週內開立的戶籍謄本
    • 台方身分證正本、影本 (可當場影印,收費NTD. 2)
    • 印章 (沒有印章也沒關係,可簽名)
    • 陸方身分證影本 (手機有照片即可,只是為了填寫陸方的身分證信息)
  • 收費:
    • 表格 NTD. 3
    • 公證費 NTD. 500
    • 單身證明+三代無血親證明 當場需要影印4份,共 NTD. 10
  • 至此共有5份單身證明+三代無血親證明,公證處會交給台方2份證明,其餘3份寄往海基會 → 大陸戶籍所在公證協會
    • 北京市公證協會:
      • 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60號首鋼國際大廈4層415室
      • Tel: 10-59943104
    • 一個月左右可以致電詢問大陸的公證協會是否收到,收到後台方需拿手上的2份正本去驗證
  • 效期 3-6個月 (以戶籍所在之大陸公證處協會為準)

 

至此,台方可以離境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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